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学校《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苏财院委〔2020〕99号)的要求,健全部门责任体系,明晰部门责任清单, 4月19日上午教风学风督导室在明德楼213办公室召开意识形态安全建设专题会议。会议由教风学风督导室主任刘玲主持,教风学风督导室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刘玲围绕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提出:第一,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督导部门旗帜鲜明守护好课堂意识形态的“主阵地”和“责任田”,把意识形态安全建设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要围绕督导队伍建设和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梳理风险点,排查督导难点和盲点,明确督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安全作为检验督导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第二,意识形态安全建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要利用教学例会和督导建设会议做到经常提醒,与学校宣传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紧密协作,落实主体责任,保持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可管可控。第三,意识形态安全建设要延伸到班级,延伸到学生信息员,在防范和引导教师不越底线和红线的同时对学生信息员进行正面教育,发挥学生信息员的主体作用,要创造条件激发学生参与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是督导部门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督导部门将紧密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切实消除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站稳守好意识形态前沿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