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环节高质量发展,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11-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1月22日
二、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特点,可以围绕以下几方面内容开展:
1.开展学风专项检查。加强学生课堂考勤和学习纪律督导管理力度,对学习困难和长期缺勤的学生采取跟进式帮扶整改措施。
2.教务系统填报情况。充分发挥教务系统在教学计划实施的准确性,强化服务学生成长的力度,本次检查内容包括:
(1)“教学进度管理”填写。(进入教务系统——“教学服务”——“我的课表”——“教学进度管理”——填写)
(2)“教学日志录入”填写。(进入教务系统——“教学服务”——“我的课表”——“教学日志录入”——填写)
3.教学资料更新情况。为促进教学内容与学科发展趋势融合、与社会发展同步,实施教学内容更新,可以按照20%比例更新(具体由各教研室研究决定,更新部分在教案中可以采用适当方式标注)。
4.二级督导教学秩序检查、听评课组织开展情况,特别是外聘教师和新教师听评课组织情况。
5.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开展师生评教评学座谈会和教学信息反馈工作。
三、检查方式
二级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在部门自查基础上进行督查和抽查。
四、检查工作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环节管理、培育质量文化的重要措施,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质量管理办公室收取学生座谈会会议记录复印件、随机抽查授课教师教案或备课笔记电子版、二级督导听评课安排表等资料。
3.检查结束后须提交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
请在11月25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版)、学生座谈会会议记录复印件、二级督导听评课安排表、随机抽查的教师教案或备课笔记电子版等资料交质量管理办公室213办公室,邮箱3492620400@qq.com。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